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鸿鑫砂粉厂年产碳酸钙砂5.3万吨和碳酸钙粉2.5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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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鸿鑫砂粉厂年产碳酸钙砂5.3万吨和碳酸钙粉2.5万吨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鸿鑫砂粉厂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西江镇外塘村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扩建项目年产碳酸钙砂5.3万吨和碳酸钙粉2.5万吨。项目在原有车间内增加生产设备。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1)清洗废水:项目对原矿石进行清洗工序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继续回用为清洗矿石用水。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 (1)工艺粉尘 项目生产车间在对碳酸钙矿石进行破碎、磨粉时会产生粉尘。企业在破碎、磨粉工序全部安装集气罩,将负压收集后的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收集处理后引至一根排气筒P2排放,磨粉粉尘收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P3排放。排气筒均高于厂棚且不低于15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2)原料堆场;装卸、输送、包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碳酸钙矿石进行储存、装卸、输送、包装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项目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粉尘的产生环节,选择本行业中目前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其可减少粉尘跑、冒现象;物料采用提升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同时尽量降低转速和转运点落差,以减少粉尘外逸;产品破碎后的物料堆存于车间内;厂内物料装卸、倒运及物料的堆场采用喷水增湿措施减少扬尘;厂区地面应经常清扫,同时洒水抑尘。项目工艺粉尘经收集、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对噪声源进行防振、隔音、消声处理,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石料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堆渣池,形成泥饼后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给水泥、制砖等行业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对外排放。废石料妥善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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